平城區醫療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的要求,由平城區醫保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等方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平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平城區醫療保障局)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平城區醫保局綜合辦公室聯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區迎賓街426號北樓515室,電話:5030383,郵編:037000)。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平城區醫療保障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嚴格落實《條例》要求,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加強政策發布的力度和時效,持續提升公開質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積極成效,現將信息公開總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動公開
2023年,我局通過大同市平城區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6條,主要內容為年度決算公開、行政執法年報、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和關于平城區醫藥機構違約違規典型案例通報。
其中1月、2月發布了平城區醫療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5月發布了平城區醫療保障局2022年度決算公開說明,包含政府采購情況說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等多項內容。3月、9月在平城區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模塊對42起查處的定點醫療機構違約違規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內容為多家醫藥機構違規情況和處理結果說明。
(二)依申請公開
我局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定了依申請公開指南、制度規范、答復格式規范等內容,本年度無依申請公開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辦公室組織協調、制定了信息審核發布制度、信息公開保密審核等相關工作制度。
(四)平臺建設
平臺建設方面,公示信息均以平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作為發布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的第一平臺,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主陣地”作用,無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情況和新媒體建設管理情況。
(五)監督保障
2023年我局加強組織領導,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點工作,指定了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各科室務必配合共同完成,接下來將進一步挖深度、拓廣度,將信息公開范圍再做延伸。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局雖然按規定要求做好落實,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在于對該項工作的高度、深度認識尚淺,部分政務信息公開不夠及時、更新較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宣傳力度不夠,門戶網站、公共平臺的利用率不高。針對這些問題,我局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一是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工作人員綜合素質,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使信息公開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是創新工作方法,拓寬公開渠道,豐富公開內容,重點公開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方便群眾獲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氛圍宣傳,引導人民群眾依法、有序、自主獲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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