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大同市平城區城市管理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監督保障(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等方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網站(www.pingcheng.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陳爾剛聯系(地址:北都街698號,電話:5336918,郵編:037000)。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平城區城市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1〕12號)的要求。同時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增強政策發布的力度和時效,持續提升公開質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積極成效。
(一)主動公開
1.管理公開
行政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管理城市,履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職責,推動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創新發展。
(2)研究擬訂我區城市管理工作的開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明確各個時期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管理的目標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3)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統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規范化建設。組織實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督查工作,查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受理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復議。負責智慧城市數字城管平臺的建設和管理,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負責對全區“門前五包”責任制工作進行監督、協調、考評和指導工作。
(4)負責組織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培訓、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工作。
(5)負責全區市容管理。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的監督管理。
(6)負責全區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終端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灑水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環境衛生工作方案,組織協調相關保障工作。
(7)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8)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區的市政設施建設進行統一的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城鎮燃氣專項整治、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9)全面落實城市管理各職能部門的效能建設制度。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職能轉變。加強對城市管理的監督指導,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強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無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